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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仪器借用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25    作者:bdwt         点击:

一、凡由实验室保管的实验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负责人要登记。

三、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实验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四、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五、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实验仪器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六、实验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七、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八、对不合理的借用,负责人有权拒借,以保证科研平台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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